时间:2022-06-08 10:52:52发布人:admin点击:6432次
关于确定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 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的通知 2018-11-09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赣教职成字〔2018〕36 号 关于确定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赣教职成字〔2017〕4 号)(下文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确定江西省医药学校等 10 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建设期为 3 年。 各立项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办学定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学校治理、社会服务能力等九个方面的建设形成整体规划,重点建设2-3 个特色品牌和优势专业群,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省教育厅备案。要按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建成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一流,办学质量突出,社会服务能力强,能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各级教育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工作,加强对立项单位的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支持力度,为办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条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对立项单位予以支持。 各项目建设单位请于 10 月 15 日前将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交至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杨涵深,联系方式:0791-8676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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